新华网2021年04月15日 党组织和党员是发挥战斗堡垒作用、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力量。但在一些地方,基层党建工作悖离初衷,“自娱自乐”。基层党建工作繁琐化、虚浮化、部门化、狭隘化等倾向有所抬头。(半月谈) 无规矩不成方圆,要想发挥基层党建真正的作用,赢得人民群众的好评,做党建工作也要有“规矩意识”,学着把“权力”放在“笼子”里,知道什么可以做,什么不能做。
党建,不能劳民伤财。“最大的政绩”不能异化为“政绩场”“作秀场”。有的地方即使再小的党建活动,都要领导讲话拍视频、专业摄像制视频,熬夜加班写材料、立马发上公众号。不会做公众号的,靠外包来解决,甚至出现党建经费多数用于购买外包服务上。不顾基层实际搞“装修”党建,搞“亮点”工程,建设“党组织生活馆”,本来办公用房都不够,观摩点的作用最后只能体现在汇报材料上。留痕留迹不留心、耗神耗力又耗财,还伤了民心。
党建,不能过度考核。要改进考核办法,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,把群众的满意度放在首位。认定谁党建工作是否做得好,不能看谁的记录记得全,记得多,材料分得细,档案盒子多。上级部门不应要求党建工作过度留痕,从最初的会议记录要素要全、必须手写,逐步发展到文字记录要有,还要拍照留档,打印出来贴在记录本上,有的地方甚至还要求有视频。给基层部门减负,就要从这些记录、留痕的严苛要求上解放出来。
把组织部门的基层党建考核,放到整体考核中来。党建工作不是组织部门一家的工作,牵头可以,但是不要在落实层面全压到组织部门一家,出现“组织部门热闹、党员冷眼旁观”;不能狭隘化为党务工作或党的教育工作,觉得党建就是上党课、红色教育、参观各种红色景区、布置展板和活动室。党建工作要积极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,不能成为党员的“自娱自乐”。
归根结底,党建是要做人心的工作,是要把“自己的人”搞的多多的,“对方的人”搞的少少的。如果再不纠正种种形式主义的不良倾向,只会让基层群众误以为党建虚、党建繁,选择用脚投票,走得越来越远。(倪弘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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