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时,长江口外的崇明岛上,有吴氏四兄弟,小时候因家境贫困,父母不得已把他们卖给富家为童仆,以求一条生路。他们长大后,个个勤奋节俭,赎出卖身契,回到家乡,合力盖起房舍并各娶妻成家。这时,他们已理解当日父母之苦心,故争相供养父母,以示不忘养育之恩。开始认定每家供养一月。后来,贤惠孝顺的妯娌们认为隔三个月才能轮到供养,时间太长了,故改为每家供养一日。以后又改为自老大起每人供养一餐,依次排下。每隔五天,全家四房老少合聚一起,共烹佳肴,奉养父母。席上子孙、儿媳争相端菜敬酒,百般孝顺,真是合家欢乐乐陶陶。二位老人安享天年,福寿近百岁无病而终。 (编辑/陈晴)
|